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通俗来讲,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
一、定义与概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2023年7月31日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且下落不明
- 2023年8月7日在北京朝阳双桥法院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
- 2024年3月13日拿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 2024年5月15日法院受理案件并提交执行申请书
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定情形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以下六种情形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情形 | 说明 |
|---|---|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具备偿还能力但故意不还钱 |
|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 采用非法手段阻碍法院执行工作 |
|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 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债务 |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 |
|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 被限制高消费后仍进行高消费行为 |
|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达成还款协议后无故不履行 |
三、常见问题解答
失信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区别
被执行人是指经过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的债务人。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债务人即为“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则是被执行人中具有特殊情形的部分,即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者存在妨害执行、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 被执行人是一个程序性称谓,只要进入执行程序即可称为被执行人
- 失信被执行人是被执行人中因违法行为被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的特定群体
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参考: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如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可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 可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案件信息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可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撤销与解除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撤销需要主动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解除,被执行人不能自动从名单中移除。
四、数据统计与现状
根据2025年3月8日《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失信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下降。这一数据表明,通过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和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五、法律规定
- 对于债权人:在诉讼中应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应第一时间申请强制执行,积极配合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 对于债务人:应积极面对债务问题,有能力偿还的要主动履行;暂时无力偿还的,应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如实申报财产,避免被纳入失信名单。
- 对于社会公众:在交易合作前,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对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防范交易风险。
六、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免责声明:本站为个人真实维权经历记录,所有内容仅用于经验分享,不构成法律意见、诉讼指导或操作建议。任何维权行为请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
本文作者:寻债记
最后更新时间:2026年03月13日18时00分12秒
